1. 粘字及標識應符合指令,粘字及標識應完整、整齊、牢固。
2. 粘角、倒角不能有遺漏。粘角應牢固。
3. 模型粘接等縫隙不可過大(小于1毫米),模型拼接處應用膠紙帶粘好。應盡量減少膠紙帶的使用。
4. 鑄入起重棒、吊管、螺紋套等預埋件的插入口應略小于名義尺寸,其與預埋件的配合應為過盈配合。
5. 成型模的試棒應盡量粘在型面處。試棒粘接需牢固。
6.模型表面應光滑,手工模型,電阻絲切割痕跡應拋光平整;數控加工模型,粗糙表面應拋光平整。處理過程中的損壞應完全修復。
7. 模型表面應干凈無雜物(如泡沫碎屑,膠水,粘角殘余的泡沫塊,油污,無用的膠紙帶等)。
8. 模型應無變形。
9. 模型粘接應牢固,防止在搬運過程中開膠損壞。
10.模型評審由模型工段負責人組織,設計人員、機加工工藝人員、鑄造車間工藝人員、模型工段負責人、模型檢查人員、操作人員參加。評審應在模型制作和尺寸檢驗合格后進行,然后在粘合角和倒角之前進行。評審后,與后續加工相關的部分的設計應改進圖紙,非加工部分不影響后續順序的變化,不能改進圖紙。
11.模型在搬運過程中損壞的木型工可在鑄造車間完全修復,并移交鑄造車間驗收。其他不合格的鑄造車間(如粘角不粘、膠帶不粘、粘字、標志不符合說明、粘字、標志不整齊、不牢固、筆畫不足等,可拒絕接受,模型返回木段。
12.泡沫模具定制模型制作完成后,操作人員應先進行自檢,自檢合格后方可交檢檢驗員檢查。檢驗合格后,加蓋檢驗印章;然后進行評估。評估變更后,檢驗合格后加蓋檢驗印章。
13.操作人員將檢驗合格的模型轉移到粘角過程中。粘角完成后,自檢合格后,將模型及相關程序轉移到鑄造車間。鑄造車間按標準驗收,驗收合格后簽字。鑄造車間負責外觀質量問題,模型段負責形狀和尺寸問題。